證券、基金、理財、期貨、黃金、外匯、期權、信托計劃、資管計劃等投資經驗證明(如交易明細、金融機構的認購確認書等)。
溫馨提醒:
1、客戶姓名:證明材料姓名與訂單姓名一致,拼音與中文一致可識別為同一人,但中文與英文不識別為同一人
2、若為交易明細,則證明內首筆符合要求的交易時間距材料審核日已超過2年,或者客戶持倉累計時長夠2年
3、若為金融機構的認購確認書,則需滿足如下其中一項即可:
1)認購時間距材料審核日已超過2年
2)打款認購時間距材料審核日已超過2年
3)開具時間距材料審核日已超過2年
如有其他疑問,您可以撥打95511進行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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